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需求
慈溪中学的招聘岗位为甲类岗位,招聘指标为9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招聘指标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甲类岗位
1.学科教师
⑴浙江省户籍(含高考时浙江省学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下同)的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户籍不限。
⑵浙江省户籍且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研究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和体育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下同)报考体育岗位的研究生、就读高校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4年11月4日为准)前50名且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相应学科中获得以下一项奖项或荣誉称号:①作为主教练曾指导学生获得过全国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获省级及以上竞赛“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③本人在高中期间曾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⑵ 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并具有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高水平院校“强基计划”和“三位一体”的能力。
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中学科教师岗位以下三类人员不受本科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教育类专业限制:①博士研究生;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③体育大学及学院毕业生报考体育岗位的。
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的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同期年度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
2.立志从事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199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197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5.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6.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研究生可以以本科专业报考)和相应的学历学位。
7.报名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与慈溪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限报丙类岗位。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⑵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⑶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⑷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止
报考人员填写《慈溪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批甲类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11月15日10:00前发送到报名邮箱(cxms@vip.163.com)。
2.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非本人参加现场确认的,确认结果无效。现场确认时提供的复印件或打印件上均应由本人书写“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手写签名。
①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6日8:00 - 11:30
②确认地点:慈溪中学(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9号,下同)
③报考人员按“甲类岗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3)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⑶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允许现场更改报考岗位,但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一经确认不能改报,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男女分列的岗位按男女指标分别确定),其中,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考试。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考试地点:慈溪中学
⑴初试
①初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13:30 - 17:00
②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⑵复试
①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高中体育按男女指标分别确定复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②复试时间:2024年11月17日。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
④教学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30分钟,试讲15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其中,报考高中体育岗位的在教学能力测试后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在测试前通知。
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40%与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学位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1.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并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1.符合《慈溪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慈教〔2020〕81号)规定的特别优秀、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程序引进。
2.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2025年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不能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认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逾期不报到的、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5年7月20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5.2025年毕业研究生或本科非师范类毕业的聘用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8.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递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9.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其他证件均不能替代),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和体检。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
10.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11.本次招聘在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89591414,咨询电话:0574-58998919(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 1.慈溪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批)计划表 2.慈溪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批甲类岗位)报名登记表 3.甲类岗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4.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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